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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74章选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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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不知道啊,看到时候的档期吧。”虽然已经决定不去了,但是这种事是私事,也没到时间,说不定有变化呢,就不跟其他人说了。

不过这个决定,已经跟芳姐和沈燕说过了,现如今,沈燕正在劝他呢,不过没啥用...

谭松筠没再说话,只是静静站在那儿,手指紧紧攥着衣角,指节泛白。窗外夜色浓得化不开,远处城市灯火明明灭灭,像她此刻起伏不定的心跳。她忽然觉得累,不是生气的累,是心口被反复揉搓、碾压后那种空荡荡的钝痛——仿佛自己三年来小心翼翼捧着的真心,在对方轻描淡写的“早先就定下”“性格不合自然分开”“问心无愧”里,碎得连渣都不剩。

她抬眼看向沈泽,第一次没有情绪翻涌,只有一种近乎冷冽的平静:“沈泽,你有没有想过,我今天问这些,根本不是为了揪你错?”

他怔住。

“我不是想听你解释陈瑶为什么能演大马那部戏,也不是非要你把《匆匆那年》每一句歌词拆开给我验明正身。”她声音很轻,却字字砸在地上,“我只是想知道,你把我放在哪儿。”

沈泽张了张嘴,喉咙干涩得发不出声。

“你记得吗?去年冬天,我在横店拍《白夜追凶》第二季,高烧到三十九度七,还在补一条哭戏。助理跟我说你刚结束《南风知我意》的配音,顺路来看我。你来了,坐在我化妆间外头等了四十分钟,就为了递一盒暖宝宝和一杯热姜茶。你说‘晶晶,别硬扛,你嗓子哑了,后期修都修不回来’。那时候我觉得,哪怕全世界都质疑我演技不行,只要你信我,我就敢演下去。”

她顿了顿,眼眶微微发红,却没让眼泪掉下来。

“可现在呢?你一边牵着我的手说‘我们好好过’,一边把女主位置留给前任;一边在我面前唱《匆匆那年》,一边在她进组前夜帮她改完第三版人物小传;你告诉我‘我和她清清白白’,却从没告诉过我,她签约那天,你也在现场签了投资协议——还是以个人名义,绕开了唐人影视的财务流程。”

沈泽猛地抬头:“你怎么知道?”

“我查的。”她笑了笑,那笑比哭还让人心慌,“你忘了,我也是学金融出身的。唐人影视上季度财报里,有个叫‘星屿文化’的有限合伙企业,持股比例0.7%,出资额两千万。名字是我瞎猜的,但注册地址——跟你们公司隔壁楼B座1208室,是同一层。我托人调了工商档案,法人代表栏写着你的身份证号后四位。”

沈泽沉默了。他确实没想到她会查这个。

“你是不是觉得,只要我不问,你就不用说?”谭松筠往前走了一步,离他只有半臂距离,“你是不是觉得,只要我没看见,那些事就不存在?沈泽,你太擅长把伤害包装成体面了。你说你没背叛,可你每一次替她挡镜头、每一次帮她推掉不适合的代言、每一次在投资人饭局上笑着介绍‘这是我大学师妹’……都在悄悄告诉我:你心里有道门,我永远敲不开。”

她忽然伸手,轻轻碰了碰他袖口——那里还沾着一点没擦净的粉底印,是他今早送陈瑶去机场时蹭上的。

“你知道最讽刺的是什么吗?”她声音轻得像叹息,“我昨天晚上翻手机相册,翻到咱们第一次约会。你在《向往的生活》录完节目,骑着共享单车来接我,车筐里塞满草莓,说‘听说你喜欢酸的,特意挑最红最尖儿的’。那天你头发被风吹乱,衬衫扣子系错了,眼睛亮得像刚打完胜仗。我拍了张照,存名叫‘沈泽的春天’。”

她垂下手,指尖冰凉。

“可后来我才明白,你给我的春天,是你摘完所有花之后,随手扔给我的一支残枝。”

沈泽喉结滚动了一下,想说什么,却听见自己心跳声轰鸣如鼓。

“你不爱我。”她说得极慢,像在宣读一份早已写好的判决书,“你只是需要一个不戳破你过往的人,一个不会追问你深夜电话打给谁的人,一个心甘情愿把你所有‘不得已’都当成‘理所当然’的人。而我……恰好够傻,也够爱你。”

她转身走向玄关,拿起搭在衣帽架上的羊绒围巾——那是沈泽去年生日送她的,灰蓝色,织着极细的暗纹金线。

“这围巾,我戴了三十八次。”她将围巾轻轻折好,放在鞋柜最上层,“最后一次,是上周五,你陪我去试《繁花》的旗袍造型。那天你一直在回陈瑶的消息,我站在镜子前,看着你低头打字的侧脸,忽然觉得,原来最痛的不是你骗我,而是你骗得那么熟稔,连皱眉的弧度都像排练过千遍。”

她拉开门,夜风卷着初冬的凉意扑进来。

“沈泽,分手吧。”

没有歇斯底里,没有摔门而去,甚至没多看他一眼。她只是走出去,带上了门,咔哒一声轻响,像合上一本再也不会翻开的旧书。

门关上的瞬间,沈泽才发觉自己一直屏着呼吸。他慢慢蹲下身,捡起掉在地上的手机——屏幕还亮着,是陈瑶两分钟前发来的微信:“泽哥,剧本研讨会定了下周二,导演说希望你能来听听音乐部分的意见~附赠今日份咖啡照片☕️”

他盯着那个咖啡杯上歪斜的拉花,忽然想起五年前,陈瑶第一次在他出租屋熬通宵剪片,用摩卡壶煮出焦苦的液体,非说那是“爱情的味道”。他当时笑她矫情,她却凑近他鼻尖,认真地说:“沈泽,你记住,真正苦的东西,从来不是咖啡,是等一个人回头时,嘴里泛起来的那股铁锈味。”

那时他不懂。

现在懂了。

可懂得太晚。

他坐到地板上,背靠着冰冷的门板,仰头望着天花板上那盏他们一起装修时挑中的黄铜吊灯。灯罩边缘有一道细小的裂痕,是搬家具时磕的,他当时说“没关系,瑕疵也是生活的一部分”,她笑着点头,踮脚去擦那道灰。

如今那道裂痕还在,光晕晕染开,像一道愈合不了的旧伤。

手机又震了一下。

是谭松筠发来的最后一条消息,没有称呼,没有标点,只有短短一行字:

【我把《繁花》的试镜推掉了。不是因为你不帮我,是因为我不想再活在你为别人铺好的轨道里了。】

沈泽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,久到手机自动息屏,黑暗重新漫上来。

他忽然想起《匆匆那年》最后一句歌词:“如果再见不能红着眼,是否还能红着脸。”

他扯了扯嘴角,想笑,却尝到一丝咸涩——不知是汗,还是别的什么。

他没回。

只是打开备忘录,新建一页,标题打上“晶晶”,然后删掉。

再打上“陈瑶”,又删。

最后输入三个字:“对不起”。

光标在后面闪烁,像一颗不肯坠落的星。

他盯着那三个字,足足五分钟,终于点了删除。

不是不想说,是突然发现,这三个字早被他用烂了——对陈瑶说“对不起,我给不了你要的未来”,对娜扎说“对不起,我怕耽误你”,对迪丽热巴说“对不起,合约期太短”,甚至对刘韬都说过“对不起,涛姐婚礼那天我临时飞曼谷谈投资”。

可真正该说对不起的时候,他总在忙着解释、忙着证明、忙着划清界限。

唯独忘了,爱不是考场,不需要满分答案;爱是深夜归家时,有人为你留一盏灯,不问你为何晚归,只问你饿不饿。

而他,亲手吹灭了那盏灯。

凌晨一点十七分,他起身走到客厅,拉开电视柜最底层抽屉——那里放着一只褪色的帆布包,上面印着某届校园音乐节的logo。他拉开拉链,取出一个牛皮纸信封,封口已经泛黄酥脆。他小心撕开,倒出一叠泛黄的稿纸。

全是《匆匆那年》最初的创作手稿。

第一页右下角,有他当年潦草的批注:“写给那个总在琴房门口偷听我练歌的女孩。她从不进来,只站在走廊尽头,看我弹完一首,就转身跑掉。我追出去三次,第三次她停下了,说‘你弹错了一个音,F升G,太急’。”

他指尖抚过那行字,忽然记起那个女孩是谁。

不是陈瑶。

不是娜扎。

是大二那年,音乐系迎新晚会上,坐在第一排中间位置、扎着高马尾、穿白裙子的姑娘。散场后他抱着吉他去找她,她却已不见踪影,只留下一张字条,上面写着:“弹得很好,就是F升G太快了。”

他翻到第二页,那里贴着一张剪报——2013年某娱乐周刊报道:“新人歌手沈泽首支单曲《夏至未至》上线三天破百万,作词作曲均为本人。据悉,其灵感源自一段无疾而终的暗恋。”

第三页,夹着一枚干枯的银杏叶,叶脉清晰,背面用铅笔写着:“她喜欢银杏,说它像一封没寄出的情书。”

沈泽怔住了。

他从未告诉过任何人,这首歌真正的源头。

陈瑶是在他爆红后才认识他的,娜扎是剧组相识,迪丽热巴是品牌活动偶遇……而那个在琴房门口偷听的女孩,早在他成名前三年,就已消失在人海。

他以为自己早忘了。

原来只是不敢想。

手机再次震动。

这次是经纪人的来电。

他接起,声音沙哑:“喂。”

“泽哥,大马那边刚确认,陈瑶档期协调好了,《南风》海外发布会她会出席。另外,《繁花》制片方刚刚来电,说谭松筠主动退出试镜,问咱们这边能不能推荐其他人选……”

沈泽听着,忽然问:“她退之前,有没有说什么?”

电话那头顿了顿:“她说……‘请转告沈泽,谢谢他教我一件事:有些人的世界,天生就不该有门牌号。’”

沈泽握着手机的手指缓缓收紧。

窗外,城市依旧喧嚣,霓虹流淌如河。

他慢慢把那些泛黄的稿纸,一张张,叠好,重新装回牛皮纸信封。

然后,他站起身,走到书房,拉开抽屉,取出一把银色小剪刀——那是谭松筠去年送他的生日礼物,刻着“剪断犹豫,留下真心”。

他捏着信封一角,剪刀落下。

嚓。

纸屑飘落如雪。

他盯着那堆碎片,忽然弯腰,从茶几底下拖出一个落灰的纸箱——里面是他全部未公开的demo磁带,整整三十七盘。最上面一盘标签写着《晶晶》,录制日期是去年十一月,正是他们热恋最盛的时候。

他抽出那盘带子,放进老式录音机。

按下播放键。

沙沙的电流声后,钢琴前奏响起,干净,克制,像冬日清晨未融的霜。

然后是他的声音,比现在低半个调,带着少年人特有的微颤:

“我数过银河的星子,却算不清你睫毛颤动的频率……”

他闭上眼。

磁带转到三分四十二秒,歌声忽然中断,转为一段空白噪音。

紧接着,传来另一个声音,很轻,像隔着毛玻璃:

“沈泽,这儿不对,左手和弦换太快了……你等等,我给你弹一遍。”

是谭松筠。

他猛地睁开眼。

磁带仍在转动,沙沙声持续着,像时光缓慢爬行。

他忽然想起,那天她坐在他琴凳边,赤着脚踩在他运动鞋上,手指按在他手背上,带着薄茧的指尖教他找音准。窗外梧桐叶影晃动,她发梢扫过他手腕,痒得他想躲,却一动没动。

原来早就有答案。

只是他一直,没敢低头看。

录音机滋啦一声,磁带走到尽头。

沈泽站起来,走到阳台,推开玻璃门。

夜风灌进来,吹得他衬衫猎猎作响。

他拿出手机,打开微信,点开谭松筠的对话框。

光标闪了很久。

他删掉所有草稿,只留下一句:

【晶晶,我错了。不是错在瞒你,是错在以为瞒住你,就能瞒住我自己。】

发送。

三秒后,对话框顶上显示:“对方开启了朋友验证,你还不是他(她)朋友。”

沈泽没点“添加”,也没退出。

只是把手机屏幕朝下,轻轻放在阳台水泥栏杆上。

初冬的风掠过他耳际,带着一种近乎残酷的清醒。

他知道,有些门一旦关上,钥匙就再也不会出现在原处。

而他真正失去的,从来不是某个女人。

是他自己,那个还会为一句歌词红眼、为一次回眸彻夜难眠、为一场未开始的喜欢忐忑半年的,沈泽。

楼下街角,24小时便利店灯光亮着。

他忽然想喝一杯热豆浆。

不是因为饿。

是忽然很想尝尝,最朴素的人间滋味。

他转身回屋,抓起外套,拉开门。

就在指尖触到门把手的刹那——

叮咚。

门铃响了。

沈泽动作一顿。

门外,站着谭松筠。

她没穿外套,只套了件米白色羊绒衫,头发随意扎在脑后,鬓角有几缕碎发被风吹乱。手里拎着一个透明塑料袋,里面装着两杯热豆浆,杯壁凝着细密水珠。

她看着他,眼睛很亮,像盛着整条银河的碎光。

“我刚走到巷口,看见你家灯还亮着。”她声音很轻,却异常清晰,“就想,你可能还没睡。”

沈泽喉结滚动,没说话。

她举起豆浆:“我买多了。要不……一起喝完再关门?”

夜风拂过楼道,卷起她衣角。

沈泽忽然发现,她左手无名指上,那枚他送的银戒,还在。

只是内圈刻字已被磨得模糊不清。

他伸出手,不是去接豆浆,而是轻轻覆在她拎着袋子的手背上。

温度微烫。

“晶晶。”他开口,声音哑得厉害,“这次,我保证,一个字都不删。”

她没抽手,只是抬眸看他,眼底有泪光,却含着笑意。

“那……”她顿了顿,把豆浆往他手里塞,“先暖暖手。”

沈泽接过,指尖碰到她微凉的指腹。

他忽然想起磁带里那段空白后的琴声。

原来最长的告白,从来不在歌词里。

而在,你愿意为我,停下所有快进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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